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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光明区学位申请指引(附材料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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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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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发布了2022年的学位申请指引,包含了报名所需的各项材料,深圳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关于住房材料要求

关于住房材料要求

1、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2、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点此即可查看:

深圳居住登记查询单下载打印入口及流程

深户材料一览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

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

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非深户材料一览(含港澳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具有深圳户籍。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

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

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家庭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1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

1、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

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

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招生取消计划生育信息验核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光明】可获取光明区最新学位申请材料提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最新消息及申请指南、房屋锁定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