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
2020年租赁凭证时间
规定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好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截至2020年4月30日连续满1年以上)
2021年租赁凭证办理时间
租住有产权证明住房的,需要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房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少应到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租住无产权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租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并实际居住,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宝安区
宝安区租赁凭证最新消息
龙岗区
(2020、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的时间还未公布)
龙岗区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例如:非深户适龄儿童申请2019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8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
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积分。
福田区
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说明
1.2020年起,福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之前未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2020年申请学位不受影响。
2.2020年起,申请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小一学位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9年。学位一旦正式锁定将不再办理学位房转移(转出福田区学校的除外)。
关于核实“实际居住”的说明
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2020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1月23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2021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关于2020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1.所有小学以及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本信息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见《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2.对于以租房申请2020年未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学位的学生,如该住房无产权证明且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作为申请入学的住房材料。请家长及时主动前往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以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关于2021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南山区
租赁合同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后有效。
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
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2021年租赁凭证办理时间
有效截至出证日期:2020年7月31日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以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盐田区
住房证明材料:
①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
②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③I类学位申请者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④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注意: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龙华区
(2020、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的时间还未公布)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龙华区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适龄儿童申请2019年龙华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则需提交2018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
PS:深户、非深户租房户均按此规定执行。
坪山区
(2020、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的时间还未公布)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2019年申请学位需提前一年办理,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的签发办理。
PS:深户、非深户租房户均按此规定执行。
光明区
办理要求:
(1)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房,2020年申请学位关于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限要求为:
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
居住此类住房按发证时间起开始积分,积分标准为1分/月。
(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
建议家长于2020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
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住房证明材料及办理要求,区文体教育局将按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
大鹏新区
(2020、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的时间还未公布)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大鹏新区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例如:非深户适龄儿童申请2019年“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8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
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