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登记办理人群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或少年
登记材料
常规材料如下,建议前往时先致电社区工作站是否需要提交额外的材料
1. 全家户口本。
注:港澳人士的,提供本人通行证等相关资料。
2. 结婚证。
注:存在离异情形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 再生育审批证件。
符合再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但未办理再生育审批证件的,可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或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和票据。
具体来说就是:省内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外的提供《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登记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
注:属户籍人口且未在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卡册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
2. 确认
社区工作站将申请人育龄信息卡打印一份,由申请人核对身份、户籍、子女信息无误后签字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