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
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社保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初一学位申请还需提供《2018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住房材料说明
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一、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分为下列3种情况)
1、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
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且在深圳市无其它房产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注: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备案时间2017年4月1日以前)。注: 2018年先在中心城的区实验学校、福安学校、新亚洲学校、平安里学校、区外国语学校、清林小学、龙城小学和依山郡小学试点执行试点执行
初中学位申请暂按照原规定“非深户籍申请人需提交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18年4月1日至9月30日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材料”,从2019年起全面执行。
三、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住房资料: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指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妇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深圳社保查询指南
打印社保参保证明清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