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的
租房的,截至2018年4月1日,其父母需至少提前12个月(以发证日期为准)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赁期限至少1年零5个月,即需提供2017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租房凭证,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其租赁时长不纳入积分。自有产权房的,购房手续需在2018年4月1日前完成。
关于社保的
以2018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关于居住证的
2018年秋季,申请人父母一方需要提供有效的深圳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双方都无需提供居住证,提供深圳身份证即可。
其他说明
申请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以及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和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房租赁时间,按《盐田区2017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指南》和《盐田区2017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中相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