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各学校按规定条件和招生计划可录取部分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非广东省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留意持有的《深圳市居住证》的连续有效性问题(《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报名条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在深圳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了中考;
(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