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建筑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例: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产材料(自有房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2018年申请插班转学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的签发办理;公寓性质住房不得用于申请学位)。
3.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办,根据计生情况在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违反原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报学位,但不进行积分。
4.转学申请表(确认录取后递交)。
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建筑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例: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产材料(自有房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2018年申请插班转学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的签发办理;公寓性质住房不得用于申请学位)。
3.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4.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办,根据计生情况在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违反原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报学位,但不进行积分。
5.居住证加分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6.转学申请表 (确认录取后递交)。
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坪山区统战部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建筑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例: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产材料(自有房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2018年申请插班转学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的签发办理;公寓性质住房不得用于申请学位)。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 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建筑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例: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产材料(自有房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2018年申请插班转学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的签发办理;公寓性质住房不得用于申请学位)。
4.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积分。
7.转学申请表 (确认录取后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