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2、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3、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准出入境人员、不属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没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4、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
3、首次及重新申请《往来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持广东省外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我市申请过签注或已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照片)
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主项信息发生变更的,仍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本省户籍人员可不提交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但须交验身份证。
5、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6、广东省内户籍居民携带与深户一致的材料即可,非广东户籍居民携带与户籍地出入境一致的材料即可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
3、后台录入及复核校对资料
4、审批部门审批
5、上送制证
6、发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费用:每证60元,一次有效签注 15元/次,二次有效签注30元/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港澳通行证预约入口、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签注指南及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