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本文所称“一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十五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按填表要求填写,车主签名);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若为代办的,另需提供统一样式、双方签名的委托书(可下载或窗口领取)、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备齐资料领表方式:
(一)下载表格;
(二)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领取;备齐资料:见所需资料。
二、受理、领取受理回执、临时号牌办理方式:
(一)持所需资料到业务大厅领取叫号票等候办理;办理完毕领取受理回执、补牌业务缴费后领取机动车临时号牌;
(二)交资料前,可申请邮局代办邮寄行驶证。
三、缴纳工本费缴费方式:持受理回执到建行各网点缴纳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四、领取号牌、行驶证领牌证方式:申请人或代理人到业务大厅发牌窗口领取;
五、领牌时间:领取临时号牌后十五天;
六、(一)领牌要求:提供临时号牌、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要求:提供受理凭证、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
备注:委托代办的,另需提供统一样式、双方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西丽车管服务综合大楼,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咨询电话:22222000;
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华车管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东环二路交警中队院内;咨询电话:27707882;
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岗车管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社区银荷路与荷康路交汇处(地铁3号线荷坳站、横岗汽车站后500米);咨询电话:28696504;
四、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宝安车管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1路45号;咨询电话:27091001;
五、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罗湖车管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锦联路38号;咨询电话:25118628;
六、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福田车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东路1028号;咨询电话:83113498。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咨询电话:2222200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自受理之日起15日办结,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1日办结。
办理费用:
一、车辆号牌工本费
(一)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二)补发机动车牌证均按下述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1、汽车号牌:1、反光号牌,每副100元;2、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摩托车号牌:1、反光号牌,每副70元;2、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车号牌:1、反光号牌,每副40元;2、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挂车号牌:1、反光号牌,每副50元;2、不反光号牌,每副3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二、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一)行驶证,每本15元;(二)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收费依据:粤价函[2004]332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深价联字[200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