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办。
一、重疾补充保险实施情况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6月9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医保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三种方式自愿办理参保缴费。
二、重疾补充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安排
一、团体方式参保
(一)适用人群
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在职员工的家属参加2021年3月份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已缴费到账的;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原单位退休员工。
(二)办理时段
用人单位申报和缴费时间:2021年4月12日9时至2021年5月9日18时。
二、医保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一)适用人群
2021年4月30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6387.85元且在2021年5、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二)划扣时间
2021年6月中旬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三、个人自费方式参保
(一)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办理时段
2021年5月10日0时至2021年6月9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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