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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圳户籍儿童办理计划生育核验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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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1 09: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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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

2016年,凡需办理中考报名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招生在园儿童成长补贴民办学位补贴计划生育信息验核的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向社区工作站提交相关资料,由社区工作站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并打印出育龄信息卡,由家长核对后签字,并留存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同时向家长发放验核信息结果修改的温馨提示宣传单。

为确保计生部门完整准确录入各家长计生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部门

母亲为深户,办理部门为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母亲为非深户,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如果属于离异由父亲单方抚养的,以父亲户籍地为主,父亲为深户,办理部门为户籍地社区工作站。父亲为非深户,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二、所需资料

(一)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二)儿童所在家庭全家户口本(含本人页和户主首页);

(三)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儿童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五)属于再生育条件的,提供再生育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六)属于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或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等情形的,应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票据材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请拟上小一的儿童家长于4月12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区办理信息录入与信息签字确认事项。

2、请拟上初一的儿童家长于5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区办理信息录入与信息签字确认事项。

3、请家长们提早合理安排时间到信息录入点完善录入信息,避免学位申请高峰期扎堆录入,导致信息不能及时录入更新。

4、请家长们认真核对育龄信息卡,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以保证您的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影响信息验核结果耽误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