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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6小一初一新生招生三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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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1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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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家长需注意哪些事项?

我市各区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学校热诚为适龄儿童的家长服务,与家长一道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希望适龄儿童的家长全面了解本市招生政策,及时为孩子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帮助孩子正常入学。为此,特别提醒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1.掌握招生政策。我市各区教育部门继续严格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请家长仔细阅读各区及学校的有关招生宣传材料,查询各区教育部门具体的规定和详细的情况介绍。

2.请向规定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招生片区以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为准,如有疑问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3.及时更新户证、居住、租赁等信息。在深居住地址变更后,应该及时办理深圳户籍市内迁移或变更居住证上的登记信息或以新的居住地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等。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4.请提供真实的就读证明材料。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如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有虚假,将会影响其学位安排。

5.申请学位无需缴费。在本市申请义务教育的学校学位,无需交纳任何手续费及费用。

二、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咨询电话、网址及办公地址如何查询?

  单位

  咨询电话

  招生网址

  办公地址

  福田区教育局

  82918379

  http://www.szftedu.cn

  福田区石厦路2号

  罗湖区教育局

  25666324

  http://www.luohuedu.net

  罗湖区文锦中路管理中心大厦20楼2004房

  南山区教育局

  26486070 26486121

  http://jyk.nsjy.net

  南山区南山大道2076号南山教育信息大厦

  盐田区教育局

  25228527

  http://ytjjk.sz.edu.cn

  盐田区深盐路盐田行政中心5楼,527,528室

  宝安区教育局

  27757162

  http://www.baoan.edu.cn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一路2号

  龙岗区教育局

  89551962

  http://lgjjk.sz.edu.cn

  龙岗区清林中路教育综合大厦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88211352 88211307

  http://gmjjk.szgm.edu.cn

  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23号窗口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85211085

  http://psjyk.sz.edu.cn

  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公事局50-53号窗口)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3336218

  http://lhxqjy.sz.edu.cn

  龙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栋208室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8333419

  http://dpjyw.sz.edu.cn

  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

  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89468816

  http://www.szyptx.net

  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市教育局

  82661331

  http://www.szeb.edu.cn

  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本市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

2.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按当地国土房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交验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提交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3.其他材料: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四、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深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持有使用功能的本市居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三)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社会保障记录;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此外,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儿童就读,按以上规定办理。

五、适龄儿童按什么程序申请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学位?

1.准备申请材料。2月下旬开始,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报纸登载的招生指南,通过网络查询,或者向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地段,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网上预报名。3月下旬至4月上旬,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各小学有计划地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提出学位申请。4月中旬,家长向指定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提交就读证明材料。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4.等待学位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中旬,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积分情况安排学位。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学校就读。

5.领取入学通知及报到注册。6月下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新生按《入学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

六、公、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及学籍有何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的规定,我市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将无法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我市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市、区教育部门将对擅自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的学校予以通报,并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任。

七、适龄儿童按什么程序申请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学位?

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学位。

1.准备和提交学位申请材料。4月上旬,小学六年级学生按拟申请学校的要求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并备齐初中学位申请材料。根据小学转达的通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初中学校交验学位申请材料。

2.网上申请学位。4月中旬至5月上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小学六年级学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查收初中录取通知书及报到注册。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录取。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学位申请者数量超过原指定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申请学生的积分情况,统筹调剂部分学生到附近的学校就读。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布。

八、小学毕业生需跨区就读该如何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应主动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根据拟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网上申请学位、交验学位申请材料等。

九、在外地就读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如何申请深圳公办初中学位?

可在4月中下旬登录所在区教育局网站提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学位预报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持区教育局提供的《验证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交验以下证明材料:①深圳户籍户口簿;②父母在深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③适龄儿童在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学校查验后材料齐全、合格的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以录取。具体情况可向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十、2016年我市公办学校如何实施积分入学?

2016年,我市各区继续按《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类别和项目、标准和分值。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别、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本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了解积分入学详情,请关注各区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政策宣传)

十一、2016年我市各区如何继续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

2015年,我市各区开始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在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积分入学政策前提下,通过学区制招生工作试点,增加学校教育的选择性,促进校际之间教师交流,推动构建教学联盟,提升学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及办学水平。

2016年,我市各区继续根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九年一贯对口”要求,积极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各区负责制订学区招生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学区具体试点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鼓励各区按照教育部教基一厅[2016]1号文件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多校划片和随机派位工作试点,进一步提升各学校片区之间的优质均衡水平。

十二、小一、初一新生录取后,如何进行编班?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后,按照户籍、非户籍,男、女性别比例,统一实行随机均衡编班。

十三、错过学位申请时间怎么办?

如果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会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错过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时间,将只能进入尚有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在本片区学校就读。

十四、如果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怎么申请学位?

以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学位。

十五、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社保的积分险种如何设置?

2016年,各区积分入学细则可探索试行父或母一方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具体险种确定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异地高考报考有关要求:“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2017年,各区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时,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十六、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先到先得,后到没得”吗?

根据招生管理规定,今年全市公办小学统一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接受学位申请,公办初中也有统一的招生工作进程。(各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各区招生时间详见各区网站)。凡在规定时段内按有关规定申请学位并取得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即为有效申请。凡属有效申请的,教育部门不会以申请时间先后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不存在“先到先得,后到没得”的情况。所以适龄儿童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而不需要“起大早排队申请学位”。

十七、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片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片区的学校。学校的招生片区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片区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片区进行必要的调整。

十八、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被公办学校受理后就一定会被安排在这所学校就读吗?

由于我市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都经常变化,学位分布与生源分布并不完全吻合。因此,在部分片区可能出现学位需求大于学校招生能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积分情况统筹调剂部分生源到附近其他学校就读。

十九、在深圳就读的初中生毕业后继续升学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深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深圳户籍初中毕业生和符合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可以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有关规定报名参加中考。具体可登录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网站查询:http://www.51a.gov.cn/list.asp?libcode=02,(咨询电话:82181999)。

二十、2016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如何招生?

民办教育是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通过规范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教师培训,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提升了民办学校质量,为市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优质特色教育选择,每年有包括深圳户籍在内的许多适龄儿童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

受委托试行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的民办学校要优先招收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招生条件、规模及计划要向社会公布,接受辖区教育部门的统筹,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十一、政府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有何规定?

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4〕97号)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才的类别进行认定,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就读根据不同类别而给予相应安排。有关具体政策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二十二、申请学位时,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强调:“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要求“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有关单位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四)幼儿园、学校办理流动人口新生入园、入学、转学、少儿医保等手续,应当核查其父母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情况是积分入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户籍家庭独生子女需申请独生子女加分时,可提供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非深圳户籍家庭独生子女需申请独生子女加分时,可提供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可向各区人口计生部门咨询。

二十三、非深户籍人员在申请学位,如何办理《居住证》?

非深户籍人员申请学位,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享受本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另行规定。居住证是我市实施积分入学的重要积分项目之一,办理居住证条件、方式、时限及费用具体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zjzz.gov.cn/index,(咨询电话:84465000)。

二十四、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具体办理流程及方式可查询网址:http://www.szzlb.gov.cn/LEAPV5/czww_webmap/czww_index,(咨询电话:82891069)。

二十五、家长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如何核验租房证明材料?

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租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对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但《房屋租赁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

二十六、非深户籍人员社保方面有疑问怎么办?

适龄儿童家长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是我市实施积分入学的重要积分项目之一,有关社保方面的疑问应及时向社保部门咨询,网址:http://www.szsi.gov.cn/,(咨询电话:12333)。

二十七、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

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形式和发展趋势。凡属今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经相关评估,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本市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电话:89468875),如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二十八、本市实名登记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就读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凡意愿就读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的本市实名登记适龄残疾儿童,凭相关证件到该校学生处联系报名,学校网页:http://www.szyptx.net/ruxueshenqing/shenqing.htm,(咨询电话:89468816),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二十九、国家对适龄儿童注射疫苗及预防接种方面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三十、招生工作中如遇不遵守相关规定的行为,如何进行投诉?

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招生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市、区教育部门也建立了监督、投诉机制,相关投诉电话如下:

福田区教育局:82919360;罗湖区教育局:25666332;

盐田区教育局:25228529;南山区教育局:26486225;

宝安区教育局:27785240;龙岗区教育局:89551991;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88212140;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84622194;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3336233;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8333606;

深圳市教育局:82661331、传真:881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