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
1、出租汽车政策、法规、标准;
2、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
3、安全营运与治安防范;
4、运价知识与计价器使用;
5、汽车使用与常见故障处理;
6、节能驾驶;
7、交通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护。
区域科目考试内容包括:
基础知识考试:
1、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和标准;
2、人文地理;
3、地名线路;
4、需掌握的其他相关知识。
应用能力考核:
1、车辆安全检视;
2、设施设备使用;
3、服务规范操作;
4、线路选择及驾驶能力;
5、语言沟通能力。
考试方式
全国公共科目采取全国统一题库的计算机随机抽题考试;深圳市区域科目由基础知识考试和应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采用深圳市地方题库计算机随机抽题考试。
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在首次申请考试的区域完成。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区域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
题型与分值
全国公共科目试题共90题,题型分为
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
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
判断题(30题,每题1分)。
深圳区域科目试题共80题,题型分为
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
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
判断题(30题,每题1分)。
计分标准
评分标准:
全国公共科目
1、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每错一题扣1分。
2、多项选择题,每错一题扣2分。
区域科目
1、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每错一题扣1分。
2、多项选择题,每错一题扣2分。
考试总分及合格标准: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区域科目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视为从业资格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