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的,只能使用网上办证系统居住证,不能通过受理点办证。
办证流程简述
代办人员
用人单位可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户籍人员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
学校可以为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学生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
办理条件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三)人才与学生可直接申领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