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说明
执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之“论文、著作条件”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
(二)有关问题说明
1.论文是指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按照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现行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没有要求论文必须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可继续按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文著作条件要求执行,此类论文在职称申报中继续有效。
2.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公开发表的,获现专业技术资格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
3.论文所发表的“专业刊物”是指与所申报专业类别相一致或相近的正式学术刊物,在与所申报专业类别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刊物及综合性刊物专栏上发表的论文仅供参考,不能计算作为有效的论文篇数。
4. 申报市属评委会工程类中级职称评审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提交两篇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报告要求内容与工作岗位有关,应是解决具体技术难题的报告而非综述性文章(字数在3000字左右),并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做出鉴定意见(约300字左右),其中对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的评价应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并加盖单位公章。
5.论文是否一定要第一作者发表?
答:是的。不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论文提交。
6.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来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
7.如果我有一篇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后 ,又在有刊号的外部刊物上发表了,算不算一稿多投?
答:不算,如果两本刊物均带有CN或ISSN刊号的就算一稿多投。
8.我在一本杂志的增刊或综合刊上发表的论文能否算有效论文?
答:不能算。
9.什么叫专著?申请高工参与编著2本ISBN的书可以吗?
答:具体专业资格条件附录中有关于编著的解释,参与编写不能算的,副主编以上的才可以。
深圳职称申报条件简述 |
1.深圳职称评审前提条件 |
2.职称评审申报学历资历条件 |
3.深圳申报职称外语条件 |
4.深圳省职称申报计算机条件 |
5.深圳省职称评审报名继续教育条件 |
6.深圳职称申报论文条件 |
7.深圳申报职称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思想道德条件 |
8.深圳职称评审专业考试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