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公告(第2015003号)
转让人深圳市金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20个(深出牌证NO:05397-05416;编号无重复且不间断)为标的转让给受让人邱明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已共同向我局提交申请办理营运牌照转让登记的材料,我局已受理申请。现根据《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转让质押登记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308室)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转让登记。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
201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