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能导致“失驾”?
如果你曾醉驾、超速、违法、未审验驾驶证,就要跟你的驾驶证say bye bye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醉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
驾驶员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如超速50%以上的,累计超过12分,被窗口现场暂扣其驾驶证;
驾驶员因发生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暂扣的;
驾驶员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
深圳“失驾”上路处罚:
“失驾”,顾名思义就是“失去驾驶资格”,主要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导致不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而失去驾驶资格仍驾驶机动车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三十条第(二)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可拘留二十日。
而失去驾驶资格仍驾驶机动车的,在保险合同中将视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拒绝理赔。
深圳大数据:
在近3年因醉驾/酒驾而被吊证/扣证的3936人中
排查出活跃车辆491辆进行精确打击
设点35个,3小时查处“失驾”1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