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存在于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法之外的审批将成为历史。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大幅减少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今年将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般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由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基本上是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一些辅助性和替补性的工作,因此被指给基层民众与企业带来了负担,而一些部门和地方滥用非行政许可审批更是严重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
会议决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在去年大幅减少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彻底取消这一审批类别。分类清理剩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等49项予以取消,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等20项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对其他不直接涉及公众或具有行政确认、奖励等性质的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通过权力清单逐一规范。
至于其他需要分类清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会议决定,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等49项予以取消,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等20项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对其他不直接涉及公众或具有行政确认、奖励等性质的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通过权力清单逐一规范。
去年,国家开始集中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4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提出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已先后开展7轮清理工作,共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209项。
会议指出,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各部门审批事项,公开所有保留审批事项的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取消200项以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二是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目录清单,简化报建手续,加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三是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四是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加快取缔和停止执行没有依据、越权设立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收费基金,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五是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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