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话题一直备受关注。养老金体系犹如一个金字塔,塔底是基础养老保险,中部是企业年金,塔尖是商业保险。那么,究竟这些不同的养老保险是如何缴税?有何不同呢?
基本养老保险:可税前扣除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按照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企业则按工资的20%给每个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个人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可以在个税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候税前扣除,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税前扣除。
企业年金:有较优惠的计算
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愿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都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对企业年金计征个税的明确,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税时扣除。因此企业年金中个人缴费部分要缴税。
对于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也有特别的规定,要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计算应缴税款,这是一种较为优惠的计算方法。
商业保险:全额计征个税
企业年金与商业保险都是国家规定的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金之外的补充保险,但计算方法不同。商业保险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都需全额并入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从我国来看,假如企业不实行企业年金而是为职工办理商业保险,同样的应税金额则算法不同,企业年金比商业保险缴税会低些。
目前,我国正在推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允许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投保人在个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这一制度可降低投保人当期税务负担,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在许多国家已发展得相当普遍。
相关知识链接
问:我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支付的保险费用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