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社保清单),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计生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信息申报录入程序指引》为准)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提供办法
(一)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在深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二)住房资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的:
(1)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缴款发票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若是新楼盘,还需提供入伙通知书。
2.属于租房类别的:
(1)坪山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住宅租赁凭证(合同),租赁凭证(合同)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及租住无任何房产证明房屋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15年1、2、3月份的水电费缴费单据;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租用)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b.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屋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出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提供该房屋2015年1、2、3月份的水电费缴费单据。
上述(1)、(2)、(3)、(4)、(5)类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及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租住无任何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赁部门租赁合同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享受我区免费义务教育。
(三)社保(或营业执照副本)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本市社保部门的社保卡,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两项资料提供其中一种。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如果父母双方都有,建议都提供,避免因一方的社保审核不合格影响最终审核结果【社保部门的核审标准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至少一方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在深圳连续购买社保一年以上,且含工伤险,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2)如果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是深圳户籍,可提供社保卡,并如实提交深圳身份证复印件。
(3)如果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父亲或母亲的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如果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亲双方均为港澳籍或外籍,不用提供社保卡。
(4)适龄儿童(少年)随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监护人的社保卡。同时,属于孤儿的,需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6)中央驻港人员未在我市办理社保,其子女免费资格如何认定?
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应该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7)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怎么处理?
必须提供如下证明:
a.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
b.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的提供方法
(1)营业执照上的法人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父母双方其中一方。如果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人是适龄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如果父母或父母双方其中一方是某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其父母亲的相关信息,必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工商信息单上必须有其父母亲信息,证明其父母亲是股东或合伙人。【营业执照的审核标准是该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股东至少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连续经营或入股一年以上。】
(四)计划生育证明的提供方法(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
1.凭户籍所在地的相关证明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信息申报录入程序指引》为准);如果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如果家长年龄已经超过50岁,凭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信息申报录入程序指引》为准)。
3.如果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是单亲家庭。另外:
(1)如孩子判属父亲,父亲未再婚,由父亲一方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信息申报录入程序指引》为准)。
(2)如孩子判属父亲,父亲再婚,由继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信息申报录入程序指引》为准)。
(3)如孩子判属母亲,无论母亲是否再婚,均由母亲一方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信息申报录入程序指引》为准)。
(4)如是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由单亲一方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信息申报录入程序指引》为准)。
4.若母亲为内地户籍,儿童为港澳籍或外籍,还应由母亲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子女入学计划生育信息申报录入程序指引》为准)。
(五)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四)项要求提交的资料中,所有的证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的证明学校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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