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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注意事项

宝安区学位申请材料将会针对深户、非深户、台港澳及外籍儿童这3类儿童分别制定了特定的申请材料,具体详情较多,建议家长点击这里了解

积分类型

一、积分类型


二、积分计算方法

积分核算及用途

一、积分的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二、积分的用途

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就读,学位不足时,按照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填报志愿

申报流程

网上申请—学校初核—资格审核—家长核对—部门复核—公布录取结果—新生报到

具体申请流程,家长可点击这里了解

填报志愿

宝安区2018年小一初一招生将按照单享学区、分享学区、共享学区政策划分学区,家长们在报名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学区的规则,同时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而民办学校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范围,具体如下

1、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

2、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

3、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注:每个志愿选项中含有“放弃该项志愿”的选项,家长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但必须至少选择一个志愿(公办或民办)才能保存。

2018年宝安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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