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
4、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协议模式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两种形式:
1、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
2、夫妻双方在婚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达成协议
预约入口
收费标注
办理地点
一、兴业办证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地铁2、3、11号线福田站1出口)
二、国信办证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4、5楼(地铁3号线红岭站B出口
注意事项
(1)此公证需协议双方共同申请并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申办。
(2)请申请人自行携带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以备参考,如:居住证、驾照、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3)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协议类公证需协议双方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