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如何办理衔接手续?办理这些手续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下文已经做出详细解析,供各位市民查阅!
暂行办法规定:
1.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要先进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2.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要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国家出台的经办规程规定了“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
一、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材料
1.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
2.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要作出书面说明。
二、转出地社保机构核对信息
转出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对有关信息的核对,并转出信息、基金等相关手续。
三、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接收审核
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传来的信息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包括信息核对、清退重复缴费、合并记录个人账户等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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