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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深圳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深圳市;

2.当事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温馨提示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所需材料

户口簿

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原件

由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

照片

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结婚证照片要求请看:

深圳结婚证照片要求(尺寸与着装)

办理流程

1

补办结婚证预约

实行预约登记(网络、电话、现场)服务,每天每个登记处约70个名额,额满即止。

2

初审

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3

受理

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4

审查

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5

登记

发证

办理地点

婚姻登记处

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具体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等请看:

深圳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办理时间一览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受理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30;

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