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2015年1月起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生育保险费用缴纳标准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具体内容请点击:深圳生育保险缴费及政策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深圳在职员工:为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非用人单位职工:其它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非用人单位职工的参保人员继续参加我市原有生育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即如下所示情况: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其中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11.5%缴费;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费。

(温馨提示:符合非用人单位职工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非在职人员生育保险

条件

      非用人单位职工:其它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的非用人单位职工的参保人员继续参加我市原有生育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标准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其中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11.5%缴费;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费。

温馨提示:符合非用人单位职工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缴费流程

1

本人按月缴交

深圳一般居民生育保险缴费都是个人在办理参保后,按月进行账户转账或是柜台缴存生育保险费用。

2

政府部门按规定缴交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深圳市户籍非从业居民

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2.深圳市户籍一至四级残疾居民

由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医疗保险费,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