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职工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办事易编辑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公积金提取条件、额度、流程汇总在了这篇文章,需要的职工请查看。另外如果大家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办理资格,可点击下方文字链接了解
申请须知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不能销户
提取额度
全额提
业务办理须知
1、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申请材料
办理基本材料:
1、职工身份证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能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流程
第一步:预约办理
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公众号;
点击公众号聊天页面下方菜单栏中的【业务办理】—【公积金预约取号】—然后进入【预约申请】页面
第二步:受理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好材料前往预约地点办理相关业务,柜员会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注意务必咨询柜台工作人员公积金是直接到账还是办理成功后需要再到办理点一趟
第三步:领取
预计在1~3个工作日后,就会有结果,届时申请人可留意短信或公积金系统的提示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755-123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