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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先到先得,后到没得”吗?

  根据招生管理规定,今年全市公办小学统一在4月14日至4月17日接受学位申请,公办初中也有统一的招生工作进程。(义务教育实行“属地管理,以区为主”,各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各区招生时间详见各区网站)。凡在规定时段内按有关规定申请学位并取得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即为有效申请。凡属有效申请的,教育部门不会以申请时间先后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不存在“先到先得,后到没得”的情况。所以适龄儿童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而不需要“起大早排队申请学位”。

  七、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八、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被公办学校受理后就一定会被安排在这所学校就读吗?

  由于我市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都经常变化,学位分布与生源分布并不完全吻合。因此,在部分地段可能出现学位需求大于学校招生能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调剂部分生源到附近其他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