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咨询投诉电话:12333。
四、办理后获得的证件及有效期 |
人才类《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或两年。
续办者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主管机关重新申请,经审核可办理续期手续,逾期自行失效。
五、办事程序 |
1.用人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上人才居住证业务申报系统先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上报信息成功后打印申请表格;
2.向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3.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受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交申请人或其委托人;
4.申请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到用人单位或在深居住地辖区公安机关受理点办理人才类《深圳市居住证》。
(办理结果查询电话:12333,8210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