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规定:2015年6月1日仍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旧证”),可继续使用12个月,期间符合《条例》办证条件的,可免费申请换领新证。
自6月1日起,各居住证受理点除办理“旧证”补领、换领业务外,停止办理“旧证”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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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文介绍的是《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材料,相对于《深圳市居住证》的材料准备,临时居住证的材料更加简单,主要有申请表、身份证和数码相片回执。申请表可以在下文下载后填写,身份证可以前往照相馆复印,并在照相馆拍摄居住证相片取得回执。
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办理材料
1、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点此下载表格)
2、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相回执:申请人到有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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