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步骤上一步为
一、确认补贴申请信息
(一)在园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提交补贴申请后,幼儿园将会统一为每一位提交补贴申请的在园儿童打印《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表》,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如家长或监护人发现信息有误需修改的,幼儿园可点击[初审不通过]按钮,退回给家长重新填报。
(二)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幼儿园对家长或监护人所填信息进行初审。将全园初审通过的儿童申报信息统一提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有关信息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市社工委“织网工程”系统统一核验。
[其它]类住房信息纸质证明材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验。
二、查看核验结果
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查看核验结果,也可登录本系统,点击[核验结果]按钮查看核验结果。
三、重新申请
本学年将为信息填写有误和未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的在园儿童提供一次重新申请的机会,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按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申请。重新申请的截止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一)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及时查看核验结果,了解未通过资格核验的项目和原因,及时补办相关材料。
(二)已重新办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在园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可登录本系统填写更改后的相关信息。如,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请在住房信息栏目填写租赁合同相关信息。
(三)有关信息修改完毕并保存,复查无误后,请点击[申请补贴]按钮提交补贴申请。
(四)需重新核验纸质证明材料的,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幼儿园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
四、补贴发放
从本学年开始,补贴经费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按规定分类使用:一是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缴交的部分保教费;二是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三是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到保教费或体检费退款后,请在儿童所在幼儿园的《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签领名册表》上签字。
五、查看补贴领取记录
每个在园儿童最多能申领3次补贴。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看申领记录。
2015-2016学年补贴申请对象为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在园儿童。年龄不足的可于下一学年申请。
六、在园儿童转园问题
在园儿童在本市内转园的,其学籍及补贴申领信息的转移步骤如下:
(一)转出: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书面提出申请,幼儿园管理员登录本系统,点击[在园儿童转出]按钮,该儿童的学籍及补贴申报领取信息即从该园转出,存入本系统后台。
(二)转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幼儿园书面提出申请,幼儿园管理人员登录本系统,点击[在园儿童转入]按钮,输入儿童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再点击儿童姓名前的空格,该儿童学籍及补贴申报领取信息即转入新园。
(三)转园儿童领取补贴:申请补贴后转入本市其他幼儿园的儿童,继续在原申请幼儿园领取补贴。申请后在补贴发放前转出本市幼儿园的儿童,原则上不能领取补贴,具体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酌情处理。
七、其他
在园儿童父母为本市非深户籍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官,并持有政府部门或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向幼儿园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由幼儿园提交区教育行政部门核验,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时间: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