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