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公租房轮候申请人可以认租市级公租房和户籍区公租房,市级公租房房源配租对象为全市公租房轮候家庭,一般在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配租通知,区级公租房房源一般配租对象为该区户籍轮候家庭,在各区住建局官网发布配租通知。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社保、住房、户籍、年龄条件才可以资格申请
一、社保要求
1、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属于特殊家庭或者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纳时间的限制。
点此查看:深圳公租房新政策特殊家庭范围
二、住房要求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承租期间,因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的除外。
三、户籍要求
主申请人户籍要求: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户籍要求:
1、申请人配偶(深户或者非深户都可以)
>>但是只有深户或有居住证的才参与计算面积,配偶不是深户并且没有深圳有效居住证的,不享受配租面积,但配偶为现役军人或者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除外。
2、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深户或者非深户都可以)
>>现在不要求未成年子女要居住证。
3、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四、年龄要求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五、收入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承诺和授权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 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配偶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3. 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补充材料
1.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属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特殊家庭的,须提交相应特殊家庭证明材料。
4.共同申请人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成年子女就学迁出本市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建局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进入后轮候申请)
网址: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网上申请图解:深圳公租房怎么申请(附系统申请流程图解)
二、窗口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即可预约户籍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即可领取备案回执单(具体地点往下看)
三、轮候及认租阶段
申请人会经历一个6-10个月的审核期,通过以后可凭借备案回执单上备案回执编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自己的轮候排名,当住建局发布新的认租房源后,即可在网上提出认租申请
四、选房及签订协议
政府部门会发布符合认租条件的名单,将按轮候排名安排入选名单的申请人前往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流程图
提交材料地点
特别提醒: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需要打印申请表,并到现场提交材料,区户籍是哪个就得预约哪个区办理点进行办理
办理费用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