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证书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者竣工验收备案回执),或者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5.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或者测绘报告。
6.建筑物区分所有的,还应提交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7.依法需要缴纳土地价款、纳税的,提交缴纳土地价款的凭证、完税结果材料。
提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约定了具体分成的,提交产权分成详细清单。

申办流程
1.申办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本事项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
2.申办渠道
⑴线上办理:申请人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搜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情形,在线申请办理。

⑵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辖区登记服务厅申请办理。详见文末地址。
3.领证方式
申请人可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选择现场、邮寄或者网络方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费用及时限
登记费标准:
收费对象:权利人
收费标准:住宅类 80 元/件,非住宅类 550 元/件。
减免情形: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收,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收取。
3.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且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
4.保障性住房免收。
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便民服务小贴士
1.建设单位可选择“竣工即交证”服务,详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营商环境专栏《“竣工即交证”申办指引》。
2.申请人通过线下方式集中大批量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同一批次中相同的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同一批次同登记业务类型一次审批办结,申请人可以一次性领取办理结果。
3.己设立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抵押权双方当事人需一并共同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