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简介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达到则为绿标车。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符合国家在用车排放标准且新车出厂时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一阶段排放限值(含)以上的汽油车及出厂时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排放限值(含)以上的柴油车为绿标车,其它的为黄标车。具体车型需参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
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其排放的污染物中,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细颗粒物(PM2.5)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形成灰霾天气的重要前体物。
深圳市是全国最早启动黄标车淘汰的城市之一,从2004年起逐步实施了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黄标车限行管理、提前淘汰补贴等措施,目前已累计淘汰和转出黄标车30多万辆。
市交警局与市人居环境委、市交委等部门协作,简化办事程序,并安排专人负责,对黄标车报废、补贴实行了“绿色通道”。车主只需将黄标车送至报废车回收解体场,可一站式完成车辆报废、补贴业务。
深圳黄绿标查询网址:深圳市人居环境网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深圳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
(2)外地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居住证)、暂住证明。
3、车辆相关证件原件
证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4、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副本
特殊材料
1.机动车灭失的,需提供灭失证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需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2.机动车因故不再我国境内使用的,需提供出境证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3.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机动车在异地报废的,由异地负责报废,并将信息传到登记地车管所,由登记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出具注销证明。
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备齐资料
领表方式:①点击下载
②各业务办公点窗口领取。
备齐资料:按照上述所需材料准备。
2、车辆报废和领取报废回收证明
到深圳市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提交业务资料,交售机动车,领取《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
3、发放机动车注销证明
深圳市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符合规定的,审查合格的,车管所将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并由该公司代领取、发放给机动车所有人。
办理地点
深圳黄标车报废地点:
承担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为深圳市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黄标车报废地址:南山区西丽龙珠大道龙珠四路龙井商业中心二楼
黄标车报废电话:0755-26795111、26769813、2676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