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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关内外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一、跨特区线的市内移居条件   夫妻分居类:配偶户口分隔在特区内外的,且符合合并为家庭户条件的;户内有未成年子女的,必须一并申请。“合并为家庭户条件”具体是指:被投靠方属代管户人员或空挂的不予受理;被投靠方属集体户人员而该单位不同意接纳的不予受理;被投靠方户口在他人家庭户中,户主同意接纳的,可以办理.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类:

    2008-11-06 09:28:15.993

  •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有关法规,我市未跨特区线的市内移居规定有   一、未跨特区线的市内移居   (一)因结婚、离婚、父母子女互相并户、购房迁居三类原因提出的移居申请。   (二)对于非配偶、非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实际居住共同生活”为由提出的迁入他人家庭户的市内移居申请,必须在入住满1个月后方可提出书面申�

    2008-11-05 10:11:42.010

  • 深圳关内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一、跨特区线的市内移居条件   夫妻分居类:配偶户口分隔在特区内外的,且符合合并为家庭户条件的;户内有未成年子女的,必须一并申请。“合并为家庭户条件”具体是指:被投靠方属代管户人员或空挂的不予受理;被投靠方属集体户人员而该单位不同意接纳的不予受理;被投靠方户口在他人家庭户中,户主同意接纳的,可以办理.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类

    2008-11-05 10:09:32.167

  • 深圳市居民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申报入户

    入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属国外出生的子女,由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国籍,居留证明认定发出《办理户口通知》; 2婴儿国(境)外《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及其中文翻译; 3父母和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

    2008-10-10 14:33:25.810

  • 深圳市居民收养弃婴、儿童申报入户

    入户条件 我市居民持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合法收养的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尚未申报户口的(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在福利机构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2、收养地县(区)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办理收养手

    2008-10-10 14:30:23.860

  • 政策外出生婴儿入户须知

    入户条件 政策外出生的婴儿(含超生、非婚生育,下同),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3年8月6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婴儿,婴儿出生时其母亲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或父母双方均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 2、2003年8月7日(含当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婴儿出生时其父母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

    2008-10-10 14:28:23.327

  • 政策内出生婴儿入户须知

     一、入户条件     1、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母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父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母亲户口在外地(市),于1998年7月22日(含当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3、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均不是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在婴儿出生后其父母双方户口迁入我市,小孩在内地尚未入户, 可以申请随父母补报出生入户。 二、需提�

    2008-10-10 14:11:09.733

  • 深圳收养小孩办理入户程序

      (一)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三)办理步骤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

    2008-10-08 11:57:07.750

  • 办理人才引进的户口手续

      引进市外人才报到须知: 已到领取调令、《户口准予迁入证明》阶段,才能到公安局办理。 要带的材料有:要持《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提醒:一定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身份证、户口本要验原件,而且要交复印件。

    2008-10-08 09:57:3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