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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表说明

单位性质:法人企业、事务所、分公司、法人社团、机关事业单位

招调类型:招工或调工

办理方式:核准、审批(可不填)

分居类别:分居招工或分居调工

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异、再婚、复婚

结婚时间: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登记时间为准。

子女数和随迁子女数:按真实情况填写。

文化程度:高中、职高、中技、中专、大专、大学、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位:学士、硕士、博士

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名称(以毕业证所盖公章为准)。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

业:高中为普高,其它均按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填报。

职业工种名称:有职业证书的按职业证书工种名称填报,没有职业证书的按相近工种名称填报。

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共五级

以下二项专业技术类填报,职业资格类不填

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会计师、经济师、XX工程师或其它职称名称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分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正高级)

发证机关:按证书上所盖钢印或红印填报

证书号:已取得证书的,必须填写证书号;未取得证书,不用填写。

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本首页派出所盖的公章填报。户籍类别:非农或农业

劳动合同有效期:合同到期月数。

调出单位:招工不填,调工必填。本人身份:工人或干部

调入单位名称:现深圳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岗位和职务:按所在单位的职务填写。

累计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现工作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按个人社保清单如实填报。

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累计额:按纳税证明如实填表报。

配偶情况:按上述要求如实填表报。

子女情况:独生子女情况以户口本和独生子女证为准,子女身份证号必须填报。二个以上子女以户口本和市计生办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需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本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或职称证、社保清单、劳动合同,已婚育的还需提交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出示市计生办证明。

三、子女随迁

随迁子女户口必须与招调人员同一户口本。

女方招调,子女可随迁。

男方招调,须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核准条件,子女方可随迁。

16周岁以上的在校中学生,随迁的需出具在校证明。